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18日
《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整理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总承包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定安全生产责任
施工总承包是由一个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全面负责。该总承包单位不仅要负责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合同工期、成本控制,还要对施工现场组织和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一)分包合同应当明确总分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整理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可分为法定责任和约定责任。所谓法定 责任,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所谓约定责 任,即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通过协商,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各自应当承担的安全生产责 任。但是,安全生产的约定责任不能与法定责任相抵触。
(二)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 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 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建设工程的施工属高风险工作,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为了加强对施工安全突发事故的 处理,提高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必须重视并编制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于实 行施工总承包的,是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所以总承包单位要统一 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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