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30日
1Z20605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
1Z206052 施工合同交底的目的和任务
合同交底的目的和任务:⑴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理解⑵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人⑶将工程项目和任务分解,明确其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实施的注意要点等⑷明确各项工作或各个工程的工期要求⑸明确成本目标和消耗标准⑹明确各个工程小组(分包人)之间的责任界限⑺明确完不成任务的影响和法律后果⑻明确合同有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1Z206053 施工合同实施的控制
承包单位作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主体,必须对合同执行者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控制,确保合同义务的完全履行。
对专业分包人的工作和负责的工程,总承包商负有协调和管理的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交与工程师审查并批准;由设计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与业主
协商或经业主审查并批准;由业主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涉及到设计修改的应该与设计单位协商,并一般通过工程师发出。
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工程变更的指令。即使工程变更价款没有确定,或者承包人对工程师答应给予付款的金额不满意,承包人也必须一边进行变更作业,一边根据合同寻求解决办法。
1Z206054 施工分包管理的方法
对施工分包进行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
1Z206055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诚信自律
“陪标”会造成以下问题:一是由于投标单位之间的竞争大大减少或者没有竞争,造成中标单位高价中标,以至于建设单位付出过高的建设资金;二是资质不高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给工程质量买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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