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16日
2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设立和运作不承担民事责任。[答] 是
22.托管只有在托管资金交付给托管人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答] 是
23.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行政上、财政上应相互独立,其高级管理人员则可以相互兼职。[答] 非
24.除了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基金契约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动用基金资产。[答] 非
25托管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便生效。[答] 非
26.托管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金契约终止之日。[答] 是
27.基金发起人认购的基金单位,自基金成立之日起至少一年内不得赎回或转让。[答] 是
28.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90%。[答] 非
29.披露基金信息的年度报告应该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0日内公布。[答] 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