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11日
一、城镇道路分级
城镇道路分级 | (1)快速路 | (1)快速路应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且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以实现交通连续通行;单向设置不应少于两条车道,并应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人口。 |
城镇道路分级(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频道整理城镇道路分类) | (2)主干路 | (2)主干路应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人口。 |
(3)次干路 | (3)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以集散交通的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 |
城镇道路分级 | (4)支路 | (4)支路宜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以解决局部地区交通,服务功能为主。 |
二、城镇道路技术标准(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频道整理城镇道路分类)
我国城镇道路分类及主要技术指标见表2K311011-1。
我国城镇道路分类及主要技术指标表2K311011—1
我国城镇道路分类及主要技术指标表2K311011—1
等级 | 设计车速(km/h) | 双向机动车道数(条) | 机动车道宽度(m) | 分隔带设置 | 横断面采用形式 |
设计使用 年限(年) |
快速路 | 60~100 | ≥4 | 3.50~3.75 | 必须设 | 双、四幅路 | 20 |
主干路 | 40~60 | ≥4 | 3.25~3.50 | 应设 | 三、四幅路 | 20 |
次干路 | 30~50 | 2~4 | 3.25~3.50 | 可设 | 单、双幅路 | 15 |
支路 | 20~40 | 2 | 3.25~3.50 | 不设 | 单幅路 | 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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