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21日
2Z2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2Z201051 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一、债的概念
二、债的内容
(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
(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
(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债务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务人所负担的应为特定行为的义务。
2Z201052 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种类
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
施工合同债、买卖合同债、侵权之债
【真题】
1. 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而发生的债称为( )之债。【2010年】
A.合同
B.侵权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答案】D
2、下列选项中,当事人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是( )。【2010年】
A.工地的塔吊倒塌造成临近的民房被砸塌
B.某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竣工
C.因台风导致工程损害
D.某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答案】A
3、未进行不动产登记而使得不动产物权的转让行为不生效,则当事人应由此承担( )责任。【2013年】
A.侵权
B.违约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答案】B
【解析】
合同生效与不动产登记是两回事。合同自签字盖章时生效,不登记不转移所有权;但合同生效后,拒绝登记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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