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04日
房地产业的基本概念知识点是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高频考点,现整理如下:
房地产业的基本概念:
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服务和管理的行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和其他房地产活动。在国民经济产业匪类中,房地产业属于第三产业,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
房地产业与建筑业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建筑业是物质生产部门,属于第二产业;房地产业兼有生产(开发)、经营、服务和管理等多种性质,属于第三产业。这两个产业又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因为它们的业务对象都是房地产。在房地产开发活动中,房地产业与建筑业往往是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关系,房地产业是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甲方,建筑业是乙方;房地产业是策划者、组织者和发包单位;建筑业则是承包单位,按照承包合同的要求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平整等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的生产任务。
我国现代房地产业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启动与深入推进,迅速发展壮大起来的。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这段时期,随着废除房地产私有制,禁止房地产买卖、租赁等活动,房地产市场基本上消失了,这个时期几乎没有房地产业,只有建筑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简称住房制度改革或者房改,把过去那种城镇住房主要依靠国家投资建设、排队分配、低租金使用的做法,转变成为主要由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建设、从市场上购买或者承租的“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的做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简称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把过去那种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合一,土地供应采取无偿划拨,无限期使用,不得转让的做法,改变成了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主要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给单位或者个人,有限期使用,可以转让、出租、抵押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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