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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30日
网校小编整理了“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考试备考知识点:公司治理结构”,希望对您备考经济师有帮助!
【真题】关于公司股东法定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股东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B.股东应向公司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C.公司设立登记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D.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参见教材P297.
【知识点扩展】
股东、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1.股东和股东身份的取得。股东者,公司之出资人也。股东可以通过直接方式向公司出资而成为公司成员,也可以通过间接方式以出资或其他法定事由由从公司其他股东处继受股东身份而成为公司成员。股东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东身份的取得意味着该当事人作为公司成员可以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根据取得股东资格的时间及原因,可将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凡是在公司成立时就因创办公司或认购公司首次发行的出资或股份而成为公司股东的,属于股东资格的原始取得,这类股东即原始股东。凡因转让、继受、公司合并等概括继承取得公司出资或股份并成为公司股东的,属于股东资格的继受取得,这类股东即为继受股东。
2.股东身份确认的标准。股东资格的法律确认,意在解决具体情形下股东身份认定的法律问题。一般认为,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主要有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公司登记机关对股东的登记以及实际享有的股东权利等。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其章程中载明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等内容;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等内容。
3.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我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具体来说,股东享有以下权利:①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决策问题行使表决权;②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权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权;③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④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⑤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请求权和提案权;⑥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和复制权;⑦公司会计账簿查阅权;⑧公司增资或发行新股的优先认购权;⑨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⑩特妹情况下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的请求权;⑩强制解散公司的权利: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用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公司股东的义务一般包括:①缴纳所认缴的出资;②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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