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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23日
政府定价的商品
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P42下)
①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②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③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④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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