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23日
某城市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1000万元,承包商负责苗木的采购、施工及养护。该项目属于必须进行监理的范围。业主拟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共邀请了三家监理单位,其中A、B两个单位具备规定的资质,为照顾国有绿化管理部门,邀请了C单位,但它没有相应的监理资质。经过评审,C单位中标。 C单位在监理规划中,制定了项目所存在风险如下:
(1)苗木栽植以后发生病虫害;
(2)苗木采购质量不合格;
(3)由于天然降水量的减少,苗木所需的水分不足。
[问题]
1.该项目的监理邀请招标是否合法?为什么?
2.对于给出的三项风险事件,应采用何种风险对策?
[参考答案]
1.该项目的监理邀请招标不合法。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邀请招标必须邀请至少三家资质符合要求的监理单位,该项目监理招标所邀请的单位中,有一家单位不具备相应的资质。
2.对于树苗发生病虫害的风险,应采取风险自留的对策;对于树苗采购质量不合格,应采用风险转移的对策;对于苗木所需水分不足,应采取风险回避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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