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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23日

2016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合同债务的抵销

合同债务的抵销

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之外,当事人应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P39上)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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