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19日
1z305010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一、精准考点采集
1.环境噪声“三同时”制度要求掌握。
2.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掌握。见下表。
注:夜间同是指晚22点至早6点
3.施工现场大气污染的防治要理解性记忆,每年的实务案例有此内容。
4.施工现场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回收再利用要掌握几个数字(30%,40%,50%)。
5.对排污口的禁止性规定要掌握。
6.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只做一般性了解。
二、高频答疑点
1.是否很多章节都有“三同时”内容?
答:是的,在环保、安全、节能中都有,都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2.对排污口的要求是什么?
答: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3.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力争再利用率大于50%,这些是按质量、按体积还是按其他什么标准衡量?
答:简单地说,建筑垃圾再利用和回收率不必计算很精明,清楚其适用标准就可以了。
4.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申报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
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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