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是()。
A.合伙人的出资
B.合伙企业的债权
C.合伙企业接受的捐赠
D.合伙企业承租的设备
[答案]D
[解析](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①合伙人的出资(选项A);②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主要包括合伙企业的公共积累资金、未分配的盈余、合伙企业债权、合伙企业取得的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财产权利(选项B);③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如合法接受的赠与财产等(选项C);(2)选项D:合伙企业承租的设备因未取得所有权,不属于合伙企业财产。
2.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A.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B.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未履行出资义务
[答案]B
[解析]选项ACD:属于除名的情形。
3.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事务执行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A.普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B.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C.有限合伙人不享有合伙事务的监督权
D.出资最多的合伙人负责合伙事务的执行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普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选项C错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