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发生纳税争议的,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内,向原征税海关的上一级海关提出复议申请。
A.15日
B.30日
C.60日
D.3个月
【答案】C
【解析】纳税争议的申诉程序和期限: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原征税海关的上一级海关提出复议申请。逾期申请复议的,海关不予受理。
5.2019年9月1日,某企业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台机器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800万元,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3年;2020年9月1日,该企业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提折旧100万元的免税设备转让给另外一家企业,并向海关申报办理补税手续,海关接受该企业申报办理补缴关税手续时,该设备适用的关税税率为10%,则该企业应补缴关税()万元。
A.26.67
B.46.67
C.53.33
D.70
【答案】C
【解析】该设备的关税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的原进口时的价格×[1-申请补税时实际已进口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800×[1-12÷(3×12)]=533.33(万元),企业应补缴关税=533.33×10%=53.33(万元)。
6.根据关税的有关规定,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为基础审查确定关税完税价格。
A.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
B.境外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C.境外修理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D.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答案】A
【解析】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基础审查确定关税完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