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9人。最大股东王某持有公司15%的股份。下列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表述正确的有()。
A.有3名董事同时辞职时,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三分之一监事提议召开时,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公司未弥补亏达到400万元,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如王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选项A,由于董事人数未低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因此不应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项B,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三分之一监事不能决定监事会通过该项决议,所以无权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项C,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份总额的三分之一,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注意:考生可能会对1000万注册资本是否为实收股本有疑问。本题中明确该股份有限公司系依募集方式设立,故其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选项D,王某持股超过10%,其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
2.乙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了一名监事甲。甲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B.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
C.代表公司对违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董事提起诉讼
D.罢免违反公司章程的董事职务
[答案]BD
[解析]选项B属于董事会的职权,不是监事会的职权。选项D属于股东会的职权,不是监事会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