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计算分析题
24.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15 年至 2×19 年发生的相关业务如下:
(1)2×15 年 1 月 1 日购入一项专利技术,将其划分为无形资产。购买价款为 280 万元。该专利技术使用寿命不确定。
(2)2×15 年年末,该专利技术出现减值迹象,甲公司经计算得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 240 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 230 万元。
(3)2×16 年年末,甲公司对专利技术使用寿命进行复核,能够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为 15 年,甲公司对该专利技术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为 0。假定当年未发生减值。
(4)2×17 年年末,甲公司对其进行减值测试,经计算得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 210 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 190 万元。
(5)2×18 年年末,甲公司对其进行减值测试,经计算得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 198 万元。
(6)2×19 年 7 月 1 日,甲公司将该专利技术对外出售,处置价款为 205 万元,假定未发生相关税费。假定专利技术计提减值后,原摊销方式和摊销年限不变。不考虑其他因素。
(1)计算 2×15 年年末该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以及专利技术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
(2)分别计算 2×17 年和 2×18 年无形资产期末的账面价值及可收回金额,判断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如果需要,计算甲公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的金额;
(3)计算 2×19 年处置无形资产对损益的影响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4)说明 2×19 年处置时原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金额是否需要转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