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11月11日,北京西单某商场营业员刘某,将一对价值20万元的情侣对戒(每个标价10万元),误以为是一对10万元卖给了宋某。根据相关规定,该民事行为属于( )。
A.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B.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C.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D.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B
2、2013年6月1日,甲厂与乙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于2013年7月1日向乙发运一批货物,价款为150万元;乙方必须于收到货物后10天内交付货款。2013年7月1 日,甲方按时发货,乙方于当年8月1日收到货物,但只付了100万元货款,以后一直没有交付。2015年6月10日,甲厂向乙厂催要剩余的款项,乙厂写了保证书,保证于当年10月份还款,但以后一直没有偿还。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甲厂对乙厂的剩余货款的诉讼时效到( )为止。
A. 2015年6月1日
B. 2015年8月10日
C. 2016年4月30日
D. 2018年10月31日
【答案】D
3、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亦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B.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C. 自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1年内当事人未撤销的,撤销权消灭
D. 法官审理案件时发现民事行为具有可撤销事由的,可依职权撤销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