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1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设备一批,双方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为卖方所在地,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设备后,双方因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纠纷。甲公司先向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立案后,甲公司又向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自己案件积压过多且甲公司自愿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为由,将本案移送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自己管辖本案对当事人更为便利为由立案,并要求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移送本案
C.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在审查中发现本案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已经立案,遂裁定不予受理
D.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本案后发现本案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已经立案,遂将本案移送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答案】CD
【解析】选项A: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选项B: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多选题2
2020年3月1日北京的赵某与石家庄的高某签订一份口罩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地为天津,但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高某发货后,赵某一直没有付款并于2020年5月赴上海住院治疗疾病,2021年8月高某拟对赵某提起诉讼,已知此时赵某仍在上海住院,则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
A.北京
B.天津
C.石家庄
D.上海
【答案】AB
【解析】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不属于经常居住地。因此上海不属于被告赵某的经常居住地。被告赵某住所地在北京,所以北京法院有管辖权。合同履行地为天津,所以天津法院也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