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2
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因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经合伙人会议决议一致同意将其除名,甲接到除名通知后不服,诉至人民法院。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伙企业对甲除名的生效日期为( )。
A.甲的不正当行为作出之日
B.除名决议作出之日
C.甲接到除名通知之日
D.甲的诉讼请求被人民法院驳回之日
【答案】C
【解析】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选题3
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甲、乙,自然人丙、丁。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当然退伙事由的是( )。
A.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B.丁因斗殴被公安机关拘留
C.丙被依法宣告失踪
D.乙被吊销营业执照
【答案】D
【解析】(1)选项A、D: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非被申请破产),当然退伙;(2)选项B、C: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而非失踪、被拘留),当然退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