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覆盖范围:
票据法律制度:(票据法关系、票据基础关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票据抗辩、票据的伪造和变造、汇票的一般规定、汇票-出票、汇票-转让背书、汇票-承兑、汇票-保证、汇票-追索权、本票的特殊规定、支票的特殊规定
考情分析
知识点:支票的特殊规定
本知识点考频(近3年):2
重要程度:★★★
单选题1
甲公司与乙公司交易,签发一张20万元的支票,并在票据上注明,出票人为甲公司,收款人为乙公司,应乙公司要求未记载出票日期,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支票的出票日期可以授权补记
B.甲公司出票时未记载出票日期,乙公司在提示付款前自行记载与甲公司记载具同等法律效力
C.该支票无效
D.乙公司持该支票提示付款时,甲公司开户银行应及时与甲公司确认出票时间,若确在10日之内,则应履行付款责任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支票。支票的出票日期是绝对记载事项;若欠缺,则支票无效。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