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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教前辅导

发布时间:2021-09-07 阅读:30665人

【3-判断】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

【答案】√

【解析】题干描述属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手钱,一手货)

【4-多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合同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具有的下列情形中,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有( )。

A.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B.丧失商业信誉

C.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D.变更经营方式

【答案】ABC

【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①经营状況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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