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网校
当前位置: 网校 > 会计网校 > 中级会计师网校 > 中级会计师网上课件

推荐网校

中级会计师精选课程

中级会计师名师

中级会计师网上课件

发布时间:2021-08-13 阅读:26088人

知识点:保证合同

【1-多选】

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属于无效保证合同的有( )。

A.甲公立大学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丙企业的贷款提供保证

B.陈某与债权人李某签订的未约定保证担保范围的保证合同

C.甲行政机关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丙公司的贷款提供保证

D.甲公司的部门经理以该部门的名义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

【答案】ACD

【解析】选项AC: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选项B: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责任。选项D: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展开全部

相关更新

您好!我是您的专属顾问,很高兴为您服务!

微信咨询
领优惠券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