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覆盖范围:
(1)合伙企业
①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财产、事务执行、损益分配原则、与第三人关系、入伙和退伙,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②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事务执行、财产份额转让、债务清偿、入伙与退伙
③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
(2)保险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原则、保险业与保险监管、保险代理人与经纪人、保险合同、保险条款、财产保险的特殊制度、人身保险的特殊条款)。
考情分析
知识点:财产保险合同中的特殊制度
本知识点考频(近3年):0
重要程度:★★★
单选题1
甲为其一块名贵金表在保险公司购买了财产保险。某日,甲将该金表放在办公桌上,被同事乙不慎摔坏。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保险公司向甲赔付保险金后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对乙的代位求偿权
B.若乙是甲的女友,则保险公司不能对乙行使代位求偿权
C.在保险公司未赔偿保险金之前,甲放弃了对乙的索赔权,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D.在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之后,甲放弃了对乙的索赔权,则放弃行为无效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制度。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偿损失后,取得了该被保险人享有的依法向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人追偿的权利,并据此权利予以追偿的制度。
,选项A正确;选项B,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本题中,“女友”并不属于家庭关系,因此可以对乙行使代位求偿权。选项C、D: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表述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