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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15 阅读:22921人

考点覆盖范围:

票据法律制度:(票据法关系、票据基础关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票据抗辩、票据的伪造和变造、汇票的一般规定、汇票-出票、汇票-转让背书、汇票-承兑、汇票-保证、汇票-追索权、本票的特殊规定、支票的特殊规定

考情分析

知识点:汇票-追索权

本知识点考频(近3年):0

重要程度:★★★

单选题1

2016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万元、三个月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甲银行于7月12日承兑后B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9月18日,C公司委托开户银行向甲银行提示付款,C公司开户银行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为由拒绝受理。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C公司向B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期限说法正确的是( )。

A.2016年12月18日之前

B.2017年3月18日之前

C.2018年9月18日之前

D.C公司不能向B公司追索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汇票的付款。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本题中,B公司是一般前手,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单选题2

2018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见票后3个月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6月10日A公司向其开户银行提示承兑,银行于当日承兑,6月11日A公司将票据交付给B公司,7月10日B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C公司。9月12日,C公司请求承兑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9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B公司向A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 )。

A.2018年12月5日之前

B.2018年12月15日之前

C.2020年6月5日之前

D.2020年9月10日之前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持票人对商业汇票的出票人的追索权时效,自到期日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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