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单选】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B.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D.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答案】C
【解析】选项A、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表决权,公司章程未规定的,按照出资比例行使;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因此甲无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而乙、丙、丁均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选项C、D,增加注册资本和变更公司形式均属于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乙和丁的表决权(出资比例)合计未达到2/3。
【提示】
1.特别决议事项(决定公司“生死存亡”的大事儿):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形式;合并、分立、解散。
2.有限责任公司临时会议召开:
(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不是人数)的股东提议召开;
(2)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
(3)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
【4-单选】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股东,分别持股40%、30%、20%、10%。公司章程对表决权行使及股东会议事规则无特别规定。为扩大公司规模,甲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吸收合并乙公司的方案,为此,甲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赵某和钱某赞成合并,孙某和李某表示反对。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此次股东会决议能否通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的2/3以上股东同意才能通过,因孙某和李某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B.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代表3/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赵某和钱某所持表决权不足3/4,因此,该决议不能通过
C.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赵某和钱某所持表决权已达2/3以上,因此,该决议通过
D.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才能通过,因孙某和李某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答案】C
【解析】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