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网校
当前位置: 网校 > 会计网校 > 中级会计师网校 > 中级会计网络课程哪个好

推荐网校

中级会计师精选课程

中级会计师名师

中级会计网络课程哪个好

发布时间:2019-01-30 阅读:9465人

中级会计网络课程哪个好,中华会计网校的中级会计职称课程很不错啊,你先去听下吧,中华会计网校的课程非常赞,他们老师都是非常牛逼的,几乎汇聚了全国顶尖名师,中级会计职称课程讲的清晰透彻,24小时在线学习,可以无限次数听课哦,就算当时没听懂也没关系,可以看回播,熟能生巧,跟着老师的步骤学习,一定会让你收获很多的!你去试听看看吧,这样才能知道这个网校,这个课程,讲课的老师怎么样。

   一、单项选择题

  1、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2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改为5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丁对2万元负责,丙对5万元负责

  B.乙、丙、丁对5万元负责,甲对2万元负责

  C.甲、乙对2万元负责,丙、丁对5万元负责

  D.甲、乙对5万元负责,丙、丁对2万元负责

  【答案】C

  【解析】甲、乙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按照原记载的内容(2万元)负责;丙、丁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应当按照变造后的记载内容(5万元)负责。

  2、根据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

  B.在我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应当按行政区划设立

  C.商业银行拨付给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70%

  D.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答案】D

  【解析】(1)选项A: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中国银监会(而非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2)选项B:在我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3)选项C:商业银行拨付给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甲公司将一套机器设备出租给乙公司,收取了不合税租金10万元。甲公司该笔收入的销项税额为(  )万元。

  A.1.7

  B.1.3

  C.11

  D.0.6

  【答案】A

  【解析】将机器设备出租属于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该笔收入的销项税额=10×17%=1.7(万元)。

  4、某果汁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4月外购的一批免税农产品因管理不善全部毁损,账面成本22620元;外购的一批包装物因自然灾害全部毁损,账面成本32000元。已知农产品和包装物的进项税额前期均已抵扣,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7年4月应转出进项税额(  )元。

  A.2940.6

  B.3380

  C.8380.6

  D.8820

  【答案】B

  【解析】(1)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无需作进项税额转出;(2)由于免税农产品的账面成本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仅相当于原来的87%,因此,2017年4月应转出进项税额=22620÷(1-13%)×13%=3380(元)。

  5、乙承租甲的房屋,约定租赁期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经甲同意,乙将该房屋转租给丙,租赁期间为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有权直接向丙收取租金

  B.甲和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在转租期内失效

  C.甲有权解除乙和丙之间的转租合同

  D.若丙对房屋造成损害,甲有权向乙主张赔偿

  【答案】D

  【解析】(1)选项AC:转租合同在乙、丙之间发生效力,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甲无权解除乙、丙之间的租赁合同,也无权直接向丙收取租金;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而非乙、丙之间的租赁合同);(2)选项BD: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丙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乙应当向甲赔偿损失。

  6、甲在将一汇票背书转让给乙时,未将乙的姓名记载于被背书人栏内。乙发现后将自己的姓名填入被背书人栏内。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填入自己姓名的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甲追认后有效

  【答案】B

  【解析】如果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而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曾担任某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后因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甲自被免职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担任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该期限是(  )。

  A.2年

  B.3年

  C.5年

  D.10年

  【答案】C

  8、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1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答案】A

  【解析】(1)选项A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而非“无效合同”);(2)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在本题中,丙公司已经知道甲离职的事实,丙公司不能行使撤销权;(3)选项D: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展开全部

相关更新

您好!我是您的专属顾问,很高兴为您服务!

微信咨询
领优惠券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