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一》
【单项选择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共计支付土地价款5000万元、契税200万元,均已取得相关合法票据。该公司对土地面积的80%用于开发商品房,2019年12月建造完成并销售,当月销售全部建筑面积的90%共计取得含税收入12000万元。该公司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确认收入( )万元。
A.11306.42
B.11318.31
C.11339.45
D.11395.6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销项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 9%)×9%=(12000-5000×80%×90%)÷(1 9%)×9%=693.58(万元),该公司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确认收入=12000-693.58=11306.42(万元)。
【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收入额的确认 参考教材P175、P259;参考轻一P93、P285
考查重点:本题考查土地增值税收入额的确认。
解题方向:
(1)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算土地增值税收入额时应用不含增值税的收入。
(2)房开企业销售自建商品房应该差额计税,所以要减去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
(3)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采用配比原则,即对应的是已经开发并且已经销售的部分,未经开发或者开发后未销售的部分不得扣除,所以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要用5000乘以开发比例80%,再乘以销售比例90%。
本题关键点:土地价款的配比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