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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工商管理课件

发布时间:2022-01-27 阅读:44662人

1、【单选】下列情形中,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A.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五分之四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C.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D.单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答案】B

【解析】本题的知识点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为: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2/3,所以选项 A 错误;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所以选项C和D错误;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临时提出召开;公司规定的其他章程。正确选项应该选B。

2、【单选】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开(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提交董事会。

A.十

B.五

C.四

D.三

【答案】A

【解析】本题的知识点为临时提案的提交日期。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提交董事会。

3、【单选】根据我国公司法,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应当由( )批准。

A.上级人民政府

B.本级国资监管机构

C.本级人民政府

D.上级国资监管机构

【答案】 C

【解析】根据我国公司法,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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