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标使用的方式
使用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六种形式。
1.使用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如商品包装、标签、标牌等。
2.使用在商品交易文书上,如合同、销售发票、发货单据、收款凭证等。
3.使用在国家机关、检测鉴定机构或者行业组织出具的法律文书、证明文书上。
4.使用于服务场所,如服务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等。
5.使用在与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合同、发票、收款凭证等。
6.使用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