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发表要求
1.学员应发表2-4篇为宜(请注意本省是否有特殊要求)。
2.每篇文章的字数控制在2500字到5000字之间较适宜(具体也要参考本省要求)。
3.高会评审论文需发表在有国内标准书号(ISBN 号),或国内统一刊号(CN 号)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 号)的学术出版物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学术机构主办的定期出版的财会类专业刊物上→那些进了本省评审委“黑名单”的,以专门发表评审论文的增刊,论文集等,是千万不能用的!
4.以近5年撰写的财税类文章为主。
5.选题应集中于会计准则,管理会计,内部控制,投资,融资,税务管理等领域。
6.高会评审论文应贴近于财税工作实战性,不宜选择理论性过强的选题。
7.高会评审论文应能够在“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检索到(有些省份,万方,维普等数据库也可以),并注意本省评委会对学术相似性检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