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涉税会计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应交税费”科目——负债类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一)“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设9个专栏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也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但不设置若干专栏。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1.核算一般纳税人月终时转入的应缴未缴增值税额,转入多缴的增值税也在本明细科目核算。
2.一般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核算
3.企业当月缴纳上月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月末,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的是企业专用税票预缴等多缴的增值税款,贷方余额反映的是期末结转下期应缴的增值税。
5.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问题
(1)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2)按增值税欠税税额与期末留抵税额中较小的数字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三)“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1.在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增值税涉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2.调账过程中与增值税有关的账户用“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替代。
3.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结出“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的余额,并将该余额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中。处理之后,本账户无余额。
(四)应缴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五)应缴所得税
1.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的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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