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考研网校 > 法律硕士 > 西北政法法律硕士辅导

热门课程

西北政法法律硕士辅导

西北政法法律硕士辅导 现在考研的学生与日俱增,大家都想随时随地就能学习从而丰富自身的专业知识能力,考试过关。在这里我觉得新东方在线网课是非常好的选择!网课课程丰富,学习时间灵活,给人很大的便利。同学也可以货比三家,这有课程试听你可以先了解下。 新东方考研课程试听,请点击这里

新东方在线网课 ——是国内首批专业在线教育网站之一,依托新东方强大师资力量与教学资源,拥有中国先进的教学内容开发与制作团队,致力于为广大用户提供个性化、互动化、智能化的卓越在线学习体验。课程涵盖出国考试、国内考试、职业教育、英语学习、多种语言、K12教育等6大类,共计近3000门课程。目前,新东方在线网站个人注册用户已逾2000余万,移动学习用户超过5000余万更是培训各方面的佼佼者。

选择一个好的考研网校很重要,但其中也离不开自身的努力,这里小编为大家摘录了一些考研相关知识点,方便考生学习:

【民法】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大串讲

三.动产和不动产

传统上的动产是指可以移动的财产,这种移动即包括自力移动又包括他力移动,比如,牛是自力移动,稻子是他力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会损害其用途或价值,比如:土地、土地上的定着物。但是现在随着房屋平移技术的发展,将来这种观念会有变化,但目前为止没有变化。我国法律上的不动产是指土地、矿藏、土地上的定着物。

例:下列财产中,属于不动产的是( )
A. 林木
B. 土地使用权
C. 池塘中的鱼
D. 临时搭建的展览棚

土地使用权肯定不是,因为它是一种权利而不是土地本身。池塘中的鱼涉及到一个立法政策问题,法国民法典规定:池塘中的鱼、田间种的稻子、蜂巢中的蜜蜂、笼子里的鸽子规定为不动产;而我国将这些规定到动产之中。临时搭建的展览棚好象是不动产,但是不动产有一个永久性的特征,临时搭建的展览棚不具有永久性而且搭建不许要登记。林木与木材不同,林木是不动产,木材是动产。答案:A。

四.从物

从物是相对主物而言的,从物具备的条件:使用目的的永久性;从物与主物同属于一人;从物具有独立性,交易上视为从物。从物的法律意义体现在物权法和债权法两方面:在物权法方面,在法律没有规定和当事人没有相反约定时,主物属于谁,从物就属于谁,从物的所有权随主物的所有权转移而转移,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从物;在债权方面主物合同解除的效力及于从物。例:下列物中属于从物的有( )
A. 母鸡下的蛋
B. 船舶与船桨
C. 西装的上衣与裤子
D. 房屋与房屋上的门窗

母鸡与下的蛋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船桨相对船舶肯定是从物,它是配合船舶而起作用的,而且它与船舶彼此分离;西装的上衣与裤子是两个独立物的关系;房屋与房屋上的门窗是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答案B.

五.孳息

明确天然孳息的特征: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孳息与原物在物理上是彼此分离的。母鸡与下的蛋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鸡蛋不是相对母鸡就不是孳息,比如:甲拿一篮子鸡蛋到市场去卖,此时就是鸡蛋而不是母鸡的孳息;孳息一定是物的问题,是由原物派生的。在法定孳息中,应当注意法定孳息的种类,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房屋的租金、股票的红利。孳息的法律意义在于:在物权法方面,当事人对孳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当当事人也没有约定的,采用母物主义,比如乔老汉卖两头牛给李老汉,李老汉是宰牛户,双方约定价钱是1400,李老汉在杀牛过程中发现牛黄,卖得8000,乔老汉认为他卖的是牛而不是牛黄,应当至少返还一半的钱。这里应当坚持母物主义原则,牛的所有权是李老汉的,当事人对牛黄的孳息没有规定,牛黄的所有权随牛的所有权转移而转移。在债权法方面,应当特别注意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对孳息没有约定的,孳息与交付相联系,而非与所有权相联系。比如:乔老汉卖牛两给李老汉,约定价款是1400,李老汉牵回一头牛后,母牛下了一头小牛,乔老汉保留对母牛的所有权,虽然此时母牛归乔老汉所有,但母牛已经交付,小牛归李老汉所有。因此在买卖合同中,要随交付而转移

例:下列属于原物与孳息的关系的是( )
A. 母鸡与其所下的蛋
B. 鸡蛋孵出的小鸡
C. 空调放出的冷风

点击阅读全文

专业考研老师在线答疑

13365

-考研问题已解答-

我要提问
全程班 直通车

新东方在线考研培训班 早备考效果佳 好成绩水到渠成

新东方在线法硕老师简介

他们教过的人都成了考神、学霸,听他们的课,"逆袭"的不止一次考试,更是你的人生

法硕老师英语老师日语老师
  • 陈璐琼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陈老师有多年的考研法硕辅导经验,尤其精通法硕综合课程,陈老师幽默风趣、充满激情的授课方式深受广大考生喜爱,独创性的学习方法、复习理念让无数考生受益匪浅。

    授课内容法理学、法制史
  • 刘校逢

    刘校逢,新东方在线法律硕士刑法学主讲老师,具有十多年丰富的一线教学经验,熟悉考试的命题特点、命题思路、命题规律,能够准确把握考试的重点、难点、考点。授课风格重点突出、层次分明、通俗易懂,深受广大学员喜爱,被学生亲切的成为"刑法皇叔"。

    授课内容刑法学
  • 杨长庚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自2008年始讲授全国法硕联考民法专业课程。授课重点突出,生动风趣,融民法学习的科学性、实战性和趣味性于一体。

    授课内容民法学
  • 安丽娜

    新东方在线考研法律硕士宪法学主讲老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课程风格课程风格逻辑严谨、重点突出、考点鲜明,让同学利用最短的时间快速掌握宪法学考查要点。

    授课内容宪法学
  • 王江涛

    新东方考研英语首席主讲,写作辅导实力教师,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英语学习畅销书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北京大学硕士,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高级翻译出访欧美。14年英语教学经验,先后主讲新概念英语、高考、四级、六级、考研、专四、专八、翻译硕士、BEC、托福、雅思等各项课程。代表作:《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考研写作畅销书)、《英语高分写作字帖》系列、《十天搞定英语词汇》系列等。

    授课内容写作
  • 田静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教学培训师,集团优秀教师,北京新东方学校优秀教师。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教师培训的经验,尤其擅长帮助同学们补充基础英语的功底。主讲考研英语语法,授课时注重将兴趣和实用贯穿始终,让同学们感受到英语其实很简单有趣,同时又明确地帮助大家了解怎么样与考试和实践相结合。

    授课内容语法&阅读
  • 李旭

    新东方集团十大演讲师冠军,新东方20周年功勋教师,"梦想之旅"讲师团成员,多次与俞敏洪老师同台演讲,人民网教育频道、腾讯网教育频道特邀专家。现任新东方教学培训师以及新东方在线考研阅读、大学英语四六级听力、考研复试口语听力等主讲教师。

    授课内容阅读
  • 褚进

    新东方在线日语主讲老师。新东方集团第一个日语教学项目"集团培训师"资格获得者。新东方集团杰出教师。南开大学日语系毕业,曾代表南开大学公派日本留学。多年致力于日语初中高级以及各类日语考试的教学研究,在考研日语研究上也经验颇丰。主编、参编著作如下:《日语能力考试1级文字词汇详解》;《大家说日语》1-6册系列教材;《新日语能力测试N1语法》等。

    授课内容公共日语

考研备考百宝箱解你所惑

考研课程及困惑在线咨询实时答疑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