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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江西抚州南丰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分类:教师资格 | 更新时间:2023-04-23| 来源:转载

2023年上半年江西抚州南丰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上半年我县开展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对象及流程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4月27日。

网报对象:所有符合南丰县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含2023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以及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二)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6月21日。

网报对象:持有2023年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仅限于2023年6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符合南丰县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毕业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由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导致无法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报名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

4.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书》,并点击个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也可以下载打印《个人书》,在“人”栏用正楷字体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上传的图片应确保文字内容朝上、字体清晰完整。申请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地点、时间及对象

(一)现场确认地点:南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五楼)。咨询电话:0794-3318103。

(二)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网报对象现场确认:2023年5月8日至12日;

第二阶段网报对象现场确认:2023年6月19日至26日。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确认对象:

1.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证书,且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成功申报。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户籍在南丰县内的社会人员;

(2)在南丰县内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丰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申请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针对申请人以下两类不同的情况,需提交的材料为:

(一)在系统后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并成功通过系统核验的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社会人员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3.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体检表,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申报学科)。

4.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二)在系统后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核验,但未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或因大学毕业时间较早,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系统无法核验)的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社会人员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体检表,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申报学科)。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毕业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注:“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做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4.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颁发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四、体检

统一体检(不接受个人自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体检表表样以南丰县教育体育局通知为准。

五、发证

申报人员在7月底左右到南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五楼)领取教师资格证,不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794-3318103。

南丰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10日

原文标题:2023年上半年南丰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xnf.gov.cn/art/2023/4/10/art_845_3977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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