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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营口普通话报名审核材料

分类:教师资格 | 更新时间:2022-08-24| 来源:转载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测试当天携带相关材料,按准考证测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网上报名资格认定。

  2.测试当天资格认定须携带材料∶

  (1)营口户籍考生,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及身份证复印件。

  (2)非营口户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居住证(居住证明)或本市社保缴费证明或本市本人名下房照原件及复印件,在有效期内至少一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成绩单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认定的考生,取消测试资格。

  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工作人员指定路线撤离考点。

  (二)现场报名

  1.符合现场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8月27日(周六)9∶00—11∶30携带相关材料,到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6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资格认定,相关防疫要求按照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要求执行。

  2.现场报名资格认定须携带材料∶

  (1)营口户籍考生,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及身份证复印件,"中小学教师资格(NTCE)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非营口市户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居住证(居住证明)或本市社保缴费证明或本市本人名下房照原件及复印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认定合格者,将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按顺序进行个人信息录入和现场采像(请考生注意着装与仪容)。

  4.资格认定不合格者,请按工作人员指定路线离开。

  (三)集体报名

  1.大中专院校师范类及相关专业在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限报1次),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人携带考生学籍证明、集体报名表及考生电子照片到营口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进行审核认定。

  2.公办市属院校在职教师,各县(市)区由县(市)区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人,市直学校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人携带在职教师编制证明、集体报名表及考生电子照片到营口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进行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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