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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兴宁市2021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分类:教师资格 | 更新时间:2021-08-20| 来源:转载

  兴宁市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部结束,请通过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届生还需带毕业证原件)于8月31日前到兴宁市教育局人事股2楼领取证书和申请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个人保管导致遗失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6105323

  兴宁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2日

  原标题:兴宁市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ngning.gov.cn/zfjg/xnsjyj/xwzx/tzgg/content/post_2205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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