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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陕西汉中市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分类:教师资格 | 更新时间:2021-08-13| 来源:转载

根据汉中市教育局安排,汉中市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于2021年7月30日—8月1日召开了汉中市2021年教师资格申报人员资格认定专家评审会,对拟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白苗苗等获取所申报格次的教师资格证书。现将发放2021年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2021年 8月10—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双休日不休息),请按照规定时间领取。

二、发证地点

汉中市政务服务中心24、25号综合出件窗口(南团结街298号三楼,南团结街与汉宁路路口东南角金格大厦)。

三、发放时间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人员聚集,按照每天200人(上午100人、下午100人)发放,请领取人错时错峰前往。

家在外市或汉台区以外各县区的考生,如近期不使用教师资格,可暂不领取。待疫情防控常态化之后,再到发证地点领取。

发放时间

学段

发放学科及县区

8月10日

高中

语文

8月11日

高中

数学、化学、物理、地理、生物

8月12日

高中

英语、历史、美术

8月13日

高中、中职

高中其他学科、中职所有学科

8月14日

小学

语文

8月15日

小学

语文

8月16日

小学

数学

8月17日

小学

数学

8月18日

小学

英语、美术、音乐

8月19日

小学

小学其他学科

8月20日

初中

语文

8月21日

初中

数学、英语

8月22日

初中

初中其他学科

8月23日

幼儿园

户籍在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

8月24日

幼儿园

户籍在洋县、勉县、西乡县、略阳县

8月25日

幼儿园

户籍镇巴县、宁强县、留坝县、佛坪县、开发区及其他地市

四、领取凭证

1.请领证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如因特殊原因由他人代领,请在附件里面下载“教师资格证书代领授权委托书”,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

3.如因事业单位录取急需领取教师资格证,可凭事业单位录取通知书或面试通过进入体检网络截图(在领取教师资格前打印出来)不受学段学科的限制提前领取。

五、应领取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由个人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存档,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由考生本人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考生取得教师资格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在存入人事档案前务必妥善保管)

六、注意事项

根据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人员聚集场所必须做好防控措施。领取人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必须遵守中心规定,佩戴口罩,出示健康二维码,间隔相应距离,按照指定路线进入领取地点。

联系电话:

0916——2626674(市教育局)

0916——2109098(政务服务中心)

附件下载>>>

教师资格证书代领授权委托书.doc

汉中市教育局

2021年8月4日

原标题: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发放2021年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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