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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市雁峰区2021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分类:教师资格 | 更新时间:2021-08-05| 来源:转载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规定,现就领取2021年第一批次初级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证对象

  2021年第一批在雁峰区教育局认定通过的人员,现场确认合格且未接到回访电话的人员或委托代领人员。

  二、领证时间与地点

  1、现场领证

  (1)时间:2021年8月2日至8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9:00—12:00;13:30—17:00)。

  (2)地点:衡阳市蒸湘南路133号雁峰区政府内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号教育窗口,市内可乘坐117、168、109路公交车到雁峰区政府下车即可。上班时间:9:00—12:00,13:30—17:00。联系电话:8535404。

  2、邮政快递领证

  (1)邮寄方式:根据湘邮管[2015]33号及相关文件规定,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教师资格证,需自付邮费。

  (2)邮寄时间:对已选择邮政快递领证的,按照本人提供的地址,于2021年8月3日之前寄出教师资格证,请保持电话畅通,注意及时查收。

  三、领证要求

  本人现场领证的,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他人代领的,请持证件持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现场认定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毕业证到指定地点领取。

  四、注意事项

  1、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用于存档)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相关资料到发证机关申请补证,故请妥善保管好。

  3、雁峰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34--8535404。领取教师资格证相关事宜可电话咨询。

  雁峰区教育局

  2021年8月2日

  原标题:雁峰区关于领取2021年第一批次初级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yyfq.gov.cn/zwgk/gggs/tzgk/20210802/i2444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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