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挖工程测量的内容
开挖工程测量的内容包括:开挖区原始地形图和原始断面图测量;开挖轮廓点放样;开挖竣工地形、断面测量和工程量测算。
(二)开挖工程细部放样
1.开挖工程细部放样,需在实地放出控制开挖轮廓的坡顶点、转角点或坡脚点,并用醒目的标志加以标定。
2.开挖工程细部放样方法有极坐标法,测角前方交会法、后方交会法等,但基本的方法主要是极坐标法和前方交会法。直接用后方交会法放样开挖轮廓点的情况很少。采用测角前方交会法,宜用三个交会方向,以“半测回”标定即可。用极坐标法放样开挖轮廓点,测站点必须靠近放样点。
3.距离丈量可根据条件和精度要求从下列方法中选择。
(1)用钢尺或经过比长的皮尺丈量,以不超过一尺段为宜。在高差较大地区,可丈量斜距加倾斜改正。
(2)用视距法测定,其视距长度不应大于50m。预裂爆破放样,不宜采用视距法。
(3)用视差法测定,端点法长度不应大于70m。
4.细部点的高程放样,可采用支线水准,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或经纬仪置平测高法。
(三)断面测量和工程量计算
1.开挖工程动工前,必须实测开挖区的原始断面图或地形图;开挖过程中,应定期测量收方断面图或地形图;开挖工程结束后,必须实测竣工断面图或竣工地形图,作为工程量结算的依据。
2.断面间距可根据用途、工程部位和地形复杂程度在5~20m范围内选择。有特殊要求的部位按设计要求执行。
3.断面图和地形图比例尺,可根据用途、工程部位范围大小在1:200~1:1000之间选择,主要建筑物的开挖竣工地形图或断面图,应选用1:200;收方图以1:500或1:200为宜;大范围的土石覆盖层开挖收方可选用1:1000。
4.断面点间距应以能正确反映断面形状,满足面积计算精度要求为原则。一般为图上1~3cm施测一点。地形变化处应加密测点。断面宽度应超出开挖边线3~10m。
5.开挖施工过程中,应定期测算开挖完成量和工程剩余量。开挖工程量的结算应以测量收方的成果为依据。开挖工程量的计算中面积计算方法可采用解析法或图解法(求积仪)。
6.两次独立测量同一区域的开挖工程量其差值小于5%(岩石)和7%(土方)时,可取中数(或协商确定)作为最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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