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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英语四六级报名通知

分类:CET6 | 更新时间:2020-09-27| 来源:转载

【摘要】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务处获悉,2020年下半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英语四六级报名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9月27日-10月12日,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89号)文件要求,为保证考试顺利实施,现将我校2020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CET)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考试日期及开考科目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9:30-10月12日17:00

考试日期:笔试2020年12月12日

开考科目:英语四级笔试(CET4)、英语六级笔试(CET6)

本次考试,考生不得无故旷考。

二、报名资格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符合其中一项即可),准予报考CET4:

(一)本科在校生(英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除外)

(二)研究生在校生

(三)2016级贯通培养项目在校生

(四)2020届毕业生(有且仅有本次考试报名资格)

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的学生准予报考CET6。

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级别的考试。

三、网上报名流程

(一)阅读考生须知

考生需提前登陆http://cet-bm.neea.edu.cn网站,点击“考生须知”,下载笔试考生须知并认真阅读,熟悉报名和考试相关事项。

(二)考生注册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http://cet-bm.neea.edu.cn网站,点击“注册新用户”,用个人常用电子邮箱注册通行证账号,通行证注册后及时验证邮箱,以免输错邮箱。已经有通行证账号的可以直接使用。

(三)考生登录

网报系统主页面点击“进入报名”,输入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资格确认复核界面。

(四)报名资格确认与复核

1.考生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包括检查学校、院系、照片等基本信息是否正确,查看报名资格科目)。报名资格确认有问题的考生要进行自行复核,自行复核不通过的考生请在10月1日前向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反映,请各教学秘书以院系为单位统计报名有误信息并于10月2日之前分别上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及研究生处。考生要认真填写、核对本人信息并对自己所填报的各项信息负责。

2.考生报考六级时,系统自动对其四级成绩进行审核,若未查到,考生可在线提交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考试准考证号进行再次审核。

(五)网上缴费

1.CET考试费用标准:四级15元/人,六级17元/人。

2.考试报名费支持网银及支付宝两种支付方式。

3.考生要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完成缴费的,系统会在24小时后自动删除考生报考信息。信息删除后,报名规定时间内考生可重新报考。考生报名成功的标识是:对应科目的支付状态为“已支付”。

4.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已报考未支付的科目可以随时修改,已支付的科目不可修改或取消。

5.缴费时,如银行扣费成功,但系统显示科目支付状态为“未支付”时,不要重复缴费,可点击“更新”按钮更新支付状态。因技术问题造成重复缴费需要退费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在考试结束一个月内原路退回考生账户。退费操作只限于重复缴费,凡已正常缴费报考的考生一律不予退费处理。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于12月1日9时起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网站(http://cet-bm.neea.edu.cn)进入“快速打印准考证”,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如果忘记通行证密码可以通过邮箱重置,如果忘记通行证可通过“找回已报名账号”找回。

(七)其他说明

1.考生需严格遵守北京教育考试院《2020年北京地区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疫情防控方案》。

(1)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考生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非封闭式管理的考生,如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乘坐校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3)所有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学校将依据防疫工作要求,在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5)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6)考生应关注校园网公告,相关考试要求随疫情的发展状况和北京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适时作出调整。

2.受疫情影响,我校暂不开设口语考试。

3.教务处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李元晖010-65778006liyuanhui@bi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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